是什么发现这两个主要类别是什么?
订约各方的程序获取信息来自彼此和第三方。类别:
- 强制性信息披露;而且
- 信息请求
什么是3强制性披露及的最后期限对于每一个吗?
除非法院另有命令:
- 首次披露:14在发现会议之后的几天。FRCP 26 (a) (1) (C)
- 如果派对被送达或加入后规则26(f)会议,截止日期为送达或加入后30天。FRCP 26 (a) (1) (D)
- 专家的证词:90审判前几天。FRCP 26 (a) (2) (D)(我)
- 如果证据仅仅是为了反驳或反驳另一方根据规则26(a)(2)(B)或(C)确定的关于同一主题的证据,则截止日期为另一方披露后30天内。FRCP 26 (a) (2) (D) (2)
- 审判前的披露:30.审判前几天。FRCP 26 (a) (3) (B)
什么是6的方法的发现呢?
- 强制性信息披露;
- 疑问;
- 申请入学;
- 索要文件和有形物品;
- 要求进行精神或身体检查;而且
- 口供
什么类型的信息可发现的?
什么类型的信息不能发现的?
什么时候考虑信息有关为了发现?
如果有可能在争议中做出任何事实或多或少是真的,不管它是否可以被接受。
什么是规则26(f)会议?
举行会议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规则26(f)会议?
至少21天在安排会议召开之前。规则16 (b)
在14天规则26(f)会议,什么首次披露聚会需要做吗?
- 个人联系方式可发现的:可能有可发现的信息的;
- 文档支持当事人主张或辩护的;
- 赔偿金的计算&计算所依据的材料;而且
- 保险协议这可以满足全部或部分可能的判断
什么是规则16 (b)会议吗?
通过当必须召开规则16(b)会议吗?
法官发布安排订单详细说明披露、备案和其他发现问题的截止日期。FRCP(16日)
截止日期:只要可行就尽快,但在90天D被服务,或在里面60天D出现的时间,取较早者。FRCP 16 (b) (2)
做保险协议无论对方是否要求,都需要披露?
是的,保险协议是最初的披露要求规则(26日)(1)。
有什么不同特权类型?
- 律师/客户端
- 医生和病人
- 配偶
- /忏悔的神父
- 工作产品
- 记者(防止泄露机密消息来源)
- 第五修正案防止自证其罪
是特权一个绝对棒信息披露?
是的,绝对的酒吧。
考虑什么工作产品?
准备的任何文件或有形物品诉讼或审判的预期由或为另一方或其代表。
文件是否在一般业务考虑的工作产品?
不。
是什么时候工作产品发现的?
什么类型的工作产品几乎从来没有发现的?
心理印象,结论,观点,而且理论关于这个案子。
什么类型的通信都受限于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
通信:
- 是律师和客户之间;
- 本来是要保存的,事实上也保存了保密;而且
- 制造的目的是什么获得或提供法律意见
什么审判前的披露都是必需的专家而且躺目击者吗?
- 专家:所有列表专家证人以及任何用来形成他们观点基础的信息。FRCP 26 (a) (2)(截止日期:审判前90天,除非另有命令)
- 躺:所有将在庭审中用作证据的证人及文件的名单。FRCP 26 (a) (3)(截止日期:审判前30天,除非另有命令)
如果专家是专门聘请来提供专家证词的,他们的发现披露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 的名字而且联系信息专家的;
- 专家的最终报告;
- 专家的的意见而且凭证;
- 所有列表其他情况下专家在(仅过去4年)内作证的;
- 数据专家信赖的;而且
- c的数量ompensation来支付研究费用
材料是由non-testifying专家在预期的诉讼发现?
没有,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双方无法以其他方式取得有关资料。
如果专家不提供一份书面报告,他们的披露必须包含什么?
- 的主题根据联邦证据规则702、703或705,证人应提交证据;而且
- 事实和观点的总结证人需要作证
口供
在取证过程中(审判前),证人由律师口头询问的诉讼程序宣誓
发出作证通知对什么有影响方?不偏不倚的?
- 方:合理的通知迫使出席
- 不偏不倚的: Notice不会强迫当事人出现,a传票可能需要签发
什么是地理/旅行限制在撤销不偏不倚的?
沉积不能超过100英里从这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提交证词有什么规定公司?
方可以传票公司,然后公司/实体必须指定一个或多个高级职员、董事或管理代理人,或其他代表其作证的人信息:组织已知或可合理获得的信息
什么是范围取证?
是反对允许提问吗?
适用范围:任何适用范围可发现,即使证据本身不能被采纳。⚠️记住,保密信息几乎是从来没有发现的。
异议允许如果nonargumentative。尽管反对意见将在会议记录中注明,但无论如何证人必须回答(除非特权)。
有多少每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作证?
什么是最长时间取证会持续多久?
疑问
写用于透露日常信息的问题。FRCP 33。
一个政党可以服务于最大____对另一方的询问
25(包括所有分立的子部分),除非法院批准或其他一方同意。FRCP 33 (a)(1)。
可以传讯吗不偏不倚的?
不,只在聚会上。
收到质询的一方有____天的答复时间
30.天。FRCP 33 (b) (2)
什么必须反应来问题包括?
是什么生产请求?
什么是的最后期限的反应?
可以不偏不倚的与…一起供应生产请求?
是的,可能是被迫的传票下FRCP 45。
什么时候可以聚会要求一次心理或身体检查?
只有当一个人的时候精神或身体状态存在争议。请求方必须出示好的理由指定时间、地点、方式、条件和范围以及将进行检查的人员。
是什么入学申请政党又该如何回应?
什么是的最后期限在申请入学?
30天在收到要求后。FRCP 36 (a) (3)
什么是效果如果一个派对不反对或否认申请入学?
认为承认受审。FRCP 36 (a) (3)。
什么是第37(a)条规则命令强迫?
命令不遵守命令的一方遵守发现请求。
一个聚会能做什么强迫另一方根据第37(a)条作出的决定?
- 回答问题在一个沉积
- 如果一个公司被告→指定个人为了取证
- 回答一个疑问的
- 生产文档或允许检查的文档
提交申请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强制动议?
证明搬家做了一个真诚地尝试协商看是否可以避免司法干预。
如果一个动议强迫成功,结果如何?
- 另一方将会被命令遵守
- 法院可实施制裁
- 搬家方可能有权的律师费
什么制裁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遵守公开命令,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可:
- 指示有关信息必须是从占上风的一方所主张的角度来看(即。如果X要求提供旨在显示欺诈证据的电子邮件,而Y不遵守法院命令,法院将假设这些电子邮件实际上显示了欺诈证据)。
- 禁止不听话的一方支持或反对主张与之相关的证据
- 罢工原告的起诉状,保持直到命令被执行,驳回动作,或呈现违约的判断反对不听话的一方
- 制止不听话的一方蔑视
如果一个动议强迫被拒绝,什么是效果?
- 法院五月发出一个保护令除非发现相关信息。
- 此外,搬家方五月是被要求支付律师费到另一边去除非动议有充分的理由。
当是规则26(c)保护令发布了吗?
防止“烦恼、尴尬、压迫或不必要的负担或开支”
什么是先决条件申请第26(c)条保护令?
搬家方必须表明她商议或试图商议与另一方解决阿争端。
什么是规则26(c)保护令限制?
:
- 时机发现的;
- 范围发现的;或
- 禁止发现完全
律师签署发现披露的效力是什么Rule 26 (g)?
证明所披露的内容如下:
- 完整和正确(仅限强制性披露);
- 符合规则的;
- 由现行法律担保的;
- 不为不正当目的而制造的;而且
- 不是不合理的负担
(与规则11对应的发现)
这两个规则11而且规则26 (g)允许一方对对方提出制裁。它们有什么不同?
有没有安全港根据规则26(g),因此被送达的一方没有21天的时间来纠正他们的错误。